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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骨灰
家屬或其授權持牌殮葬商或其他獲授權人士可於火化後4個工作天到申請表上揀選的骨灰領取處領回骨灰。食環署在交回骨灰時會同時向骨灰領取人發出 【領取骨灰許可證】(俗稱灰紙) 。
現時骨灰存放方式,由於火化後的骨灰經高溫處理,故不會引致公共衞生問題。
火化後的骨灰有不同方式處理,常見的處理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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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放在指定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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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放在政府管理或私營墳場內的紀念花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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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放在政府/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的骨灰安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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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葬於公眾墳場金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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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放在私營骨灰龕。
食環署轄下8個骨灰安置所共設有11個紀念花園供市民撒放離世者的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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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歌連臣角紀念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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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鑽石山紀念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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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紀念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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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紀念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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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合石紀念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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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紀念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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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洲紀念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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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島紀念花園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亦設有撒灰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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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永會將軍澳紀念花園
親屬可申請自行安排船隻或使用食物環境衞生署提供的免費渡輪服務,前往指定海域撒灰。
海上撒放骨灰可在下列3個指定香港海域內進行:
— 塔門以東;
— 東龍洲以東;或
— 西博寮海峽以南。
親屬可將已獲批准撒放的離世者骨灰及小量鮮花花瓣撒入海中。
綠色殯葬 回歸自然 (來源 : 政府新聞處)
骨灰處理
在食環署/ 華永會的紀念花園撒放骨灰
於海上撒放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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