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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喪禮
香港法例規定,從事承辦一切或任何與火葬或埋葬人類遺體有關的人,其行業或業務須持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的有效殮葬商牌照。全港現有110多間持牌殮葬商及7 間持牌殯儀館,其名單及地址上載於食環署網頁。
全港現有7間持牌殯儀館,均設有禮堂和存放及處理遺體的殮房。親屬若要租用殯儀館的禮堂及殮房設施,可透過任何持牌殮葬商代辦或直接向殯儀館查詢。
離世者如在醫院去世,親屬可委託持牌殮葬商考慮以“院出” 服務在該醫院進行送別儀式。“院出”服務一般只適用於在該醫院去世的病人。
大部分醫院設有告別室,不設租金收費,親屬可在舉行簡單送別儀式後,把遺體直接送往火葬場或墳場進行火葬或土葬。
設有“告別室”的醫院如下:
港島東: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
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
港島西: 葛量洪醫院
瑪麗醫院
東華三院馮堯敬醫院
九龍中: 佛教醫院
伊利沙伯醫院
九龍東: 將軍澳醫院
基督教聯合醫院
九龍西: 明愛醫院
廣華醫院
聖母醫院
仁濟醫院
新界東: 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
北區醫院
威爾斯親王醫院
沙田醫院
新界西: 博愛醫院
屯門醫院
如離世教友需在宗教場地舉行喪禮,可透過持牌殮葬商或聯絡所屬宗教團體作出安排。
於殯儀館舉行喪禮
醫院提供的“院出”服務
於宗教場地舉行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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